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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双方如何协商?
债务人在借款的过程中资金链断,债务人很可能存在多个债权人,因此会出现无法偿还债权人借款的情况。若债务人资不抵债,债权人更应该及时诉讼。一方面,是为了避免债权超过诉讼时效,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;另一方面,通过司法程序,首先查封债务人财产,尽可能保障在能够在普通债权人(没有抵押权的债务人)清偿财产时,可以获得优先权。
作为债务人这一方,难免在经营过程中,资金链出现状况,无法在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或利息。
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的解决办法有哪些?
第一步:主动与债权人协商,延长借款期限,或者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,缓解资金压力;
第二步:如果确实资金无法抵债,还可以通过实物抵押等方式,偿还借款本息。也可以通过提高保证人,提高自身信誉;
第三步:可以通过债务转让的方式,将合同义务转让给新的受让人。(该方法的前提是,有对他人享有债权)。
债务人积极提出解决方案,尽早达成协商,避免在被动的催收的过程中,平添更多不必要的损失。